| 提问:梅毒怎么办 | 浏览104次 5个回答 |
怀孕4个月零10天,查出孕妇患有梅毒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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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4个月零10天,查出孕妇患有梅毒怎么办?
你能在怀孕期间发现梅毒,实际是不幸中的万幸。因为孕妇的梅毒螺旋体可以经过胎盘传给胎儿。一般认为,妊娠16周前的胎儿不受传染,主要是胎盘绒毛膜内层的红细胞滋养细胞有屏障作用,梅毒螺旋体不能穿过。妊娠17周后,滋养层细胞逐渐萎缩,至妊娠24周后完全退化,梅毒螺旋体才能进入胎儿血循环。梅毒螺旋体经过胎盘传给胎儿后,可导致流产(多为晚期流产)、早产、死胎或使分娩出的婴儿具有先天梅毒,死亡率及致残率均较高。青霉素是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。目前认为,只要认真治疗,先天梅毒还是可以治愈的。但即使孩子顺利出生,也应该定期随诊,必要时再补允治疗。
回答时间:2008-07-09 09:01
好像这个时候不能用药的.不过最好问问医生怎么办比较安全.
回答时间:2008-07-06 21:15
转摘:孕妇一旦确诊为梅毒后,应立即治疗,适当的治疗可减少先天性梅毒发生。青霉素是治疗本病的首选药物,疗效确切,治愈率高。孕妇治疗的剂量和未妊娠女性一样,视乎梅毒阶段,有关治疗的详细内容,请参阅我网文章《梅毒的治疗原则》。但要注意,治疗药物中红霉素不能渗过胎盘,不能减少先天性梅毒的发生,对胎儿没有保护作用,因而不宜使用。
梅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
治疗梅毒首选长效青霉素。如过敏可用头孢三嗪、红霉素治疗。在注射青霉素第一针后数小时可出现梅毒症状加重, 伴体温升高,全身不适症状,此为吉海氏反应,这是梅毒治疗的一种特征性反应,约经12-24小时可逐渐消退,无需特殊处理。
梅毒治疗原则一要及时,二要足量。经充分足量治疗后,下疳可以根治,二期梅毒疹也可完全消失,并且已无传染性,但少数可以复发,晚期梅毒损害多数不能消除。因此应早期正规治疗。
早期梅毒经充分治疗后,随访时间应为2-3年,病人治疗后第一年每三个月复查一次,包括临床与血清(RPR试验),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。妊娠梅毒治疗后,在分娩前应每月检查一次梅毒血清反应。如经2-3年无血清及临床复发即可终止观察
回答时间:2008-07-06 21:45
医生会告诉你怎么治疗啊~
回答时间:2008-07-06 21:58
这个时候不能用药的.不过最好问问医生怎么办比较安全.
回答时间:2008-07-07 14:55
之前你怎么不检查一下呢?现在都四个月了.对宝宝有没有影响的.建议你最好去医院检查一下. 看一看 有没有什么可以治疗的药.
回答时间:2008-07-08 1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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