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,电视已经走入寻常百姓家,就连刚入托、上幼儿园、小学的孩子都喜欢看电视,许多孩子甚至沉溺于电视节目中,不能自拔。那么,看电视是利大于弊,还是弊大于利呢?应该怎样才能对待孩子看电视这一问题呢?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家长思考。
电视节目丰富多彩,是一个“会说话的小人书”,如果能据孩子的年龄和知识水平,加以具体的指导,控制收看时间,就会利大于弊,反之,放任自流,就会弊大于利。关键是家长如何处理,家长要正确指导,以便增强孩子的知识和能力。下面我们根据幼儿和小学生的特点,分两种情况分别予以阐述。
一、利用新闻、广告节目提高幼儿的语言能力
不满1周岁的孩子到4周岁的孩子,是全心全意学习的黄金时期,这一时期,孩子接受语言能力最强。其中,近1周岁至1岁半之间,是孩子模仿语言表达能力发展最快的时期,家长要抓住各种机会让孩子学习、练习语言,多重复练习。而通过电视新闻、广告学习语言则是一种有效的途径。孩子通过看电视,听电视新闻联播,观看各种广告,可以练习说话,特别是能够学习到流利、标准的普通话。
这个时候让孩子听电视新闻广播不是让孩子听懂、完全理解语言,而是使他反复听正确标准的发音,如音调、重音、节奏,等等。特别是对于普通话没有得到推广的地区,则更是有意义的。而且,电视画面还可以提高孩子学说话的兴趣,协调视、听、说三个方面,刺激大脑神经,使标准、地道的普通话能在孩子的大脑的回路中产生痕迹并且固定下来,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当地方言土语、俚俗语的影响,因此,通过电视听、学、说新闻播音员的讲话,大有裨益。
孩子多看、多听电视广告,也有利于孩子学习语言。孩子看时,往往精力集中,看得津津有味,电视广告制作者的初衷,也就是让观众喜欢、记住,而且商业广告短小精悍,通俗易懂、用词简洁好记,如“用了都说好”、“长大了我也去亚细亚”、“吃了娃哈哈,吃饭就是香”、“味道好极了”,等等。广告不但语言活泼,而且一般多次播出,图像又吸引人,很适合孩子练习。
从心理学上来看,电视广告重复性好,声音、图像并存,与幼儿“呈像——认知能力”相吻合,孩子喜欢模仿、重复,容易记住。培养孩子的“呈像——认知”能力,刺激孩子智力发展的正是这个记忆过程。因此,家长让孩子多看电视广告多练习、模仿,提高语言表达能力。
幼儿看电视,家长要和孩子坐在一起,随时纠正不正确的模仿,电视图像要清晰,距离要适当,孩子距荧光屏应在电视机对角线尺寸的6倍为宜,21英寸(54cm)彩电应为6×54cm=3米。
看电视的时间也要适度,以免损害孩子的眼睛,而且孩子越小,看的越要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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